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
附件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条件及报送资料一、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附件1: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条件及报送资料 一、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 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 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 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报送资料: 1、有关认定机构出具的非营利组织的证书或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设立非营利性组织章程、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相关事项声明(主要针对非营利组织的七个条件进行专项说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