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镇供销社合作方案
合作开发建设合同甲方: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供销合作社乙方:广西千慧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甲方计划利用其位于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所属土地建设综合楼及其他商业设施,因自身原因,无能力自行投资建设,现经集体讨论研
新江镇供销社合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