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大纲
附件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大纲一、规划说明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应反映各地区发展要求,特别是对开发布局和项目要在汇集各地区相关建议基础上统筹平衡后确定。为此,地方需要对本地区可
附件二: “”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大纲 一、规划说明 “” 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应反映各地区发展要求,特别是 对开发布局和项目要在汇集各地区相关建议基础上统筹平衡后确定。为 此,地方需要对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建设情况进行汇总,提出本地 “” 区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能源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并配合国家各专题规 划的研究编制工作,进行有关信息资料的准备、收集和汇总。 本规划大纲根据规划需要,对需要地方配合完成的工作进行了分类, 按照各类应用技术的特点编制成工作大纲,并以表格的形式附后,以方 便地方开展资料的汇集和上报有关材料。 二、工作内容 (一)开发利用情况汇总 为了更好反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可再生能源的能源贡 献量,需要对当前和规划期各类可再生能源的能源供应(替代)总量进 行合理评估,本部分内容包括三个表格: 120091-1 、年本省可再生能源开发情况汇总,见表; 220101-2 、年预计本省可再生能源开发情况汇总,见表; 320151-3 、年本省可再生能源开发目标汇总,见表。 每个开发应用技术的能源折算方法,参照第三部分规划技术能源折 算指标说明。 (二)水电重点项目 各地区按提出大型水电开发的项目建议,依据是已经通过的流域开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