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办法
山东省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在县级以下或者 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 健康促进法》,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工作, 结合
山东省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