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年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已于2004年6月18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