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山渐青学校章程

南宁市兴宁区山渐青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 教育

南宁市兴宁区山渐青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 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 教育促进法实施条 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 校辨识信息。学校中文全称为南宁市兴宁区山 渐青学 号, 校;所在地址为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邮政编 码为 20530001c 第三条学校 性质、隶属关系。学校为南宁市兴宁区民办 中小学, 具体由兴宁区教育局管理。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九 年一贯制民办教 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 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坚持中国 共产党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 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培养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招生 对象。学校招生对象为适龄儿童少年。办学 规模为 小学一年级至九年级。 第六条 学校的审批、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学校的 审批、 主管单位是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南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30

腾讯文库南宁市兴宁区山渐青学校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