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二篇)
工程部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场所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施工现场等。2、火灾事故的监控1)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不准堆放可燃杂物,禁止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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