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小学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一、每周一(单周)由教导处或教研组长组织举办业务学习。 二、学习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并扣除该项考核积分。 三、每次学习必须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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