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 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 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 (201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5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促 进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益等的共同 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编制年度预算前或预算执行中,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 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完 善资金管理政策。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期限至年,到期前由财政部会同农 2025 业农村部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第五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按照“政策 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 使用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