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成都市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今天就为大家带来成都市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
成都市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 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 协议。今天就为大家带来成都市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 有所帮助。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 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 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展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 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 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交纳方式为支付,计人们币(大写)元 (元)。由乙方在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月付款一 次,应在付款期末前天支付。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 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