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
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 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 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 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 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第四条:学 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 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 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 受伤害师生。 第五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学生应当自觉遵 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管理,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 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第六条:学校应采 取各种措施,尽量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妥善 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1 36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