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案件移送问题分析通用
市场监管案件移送问题分析劣质奶粉成婴儿“杀手”、有毒香肠危害群众健康……一段时间以来,此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不断涌现,其根源被追溯出后,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罚代刑、有罪不纠的问题再一次凸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市场监管案件移送问题分析 劣质奶粉成婴儿“杀手”、有毒香肠危害群众健康……一段时间以来,此类破坏市 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不断涌现,其根源被追溯出后,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严、 以罚代刑、有罪不纠的问题再一次凸显出来。对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进 行分析,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认真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已成为肩负市 场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当务之急。一、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 但也暴露了执法、司法工作中的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四多四少”:即对破坏市 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和查办职务犯罪少;判缓刑多, 判实刑少。近年来,尽管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数逐年增长,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 案件也在增加,但移送司法机关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很少,可见当前市场监管案件 移送中尚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中以罚代刑现象较为严重。 经济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相比有其特殊性,一般是先由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再移送公 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机关移送多少。实践中,有些行 政执法机关因受部门利益驱使等种种原因,把一些应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构成犯 罪的案件不移送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搞以罚代刑,导致公安机关“无米 下锅”。二是公安机关在立案环节上把关不严。虽然行政执法机关已经把涉嫌犯罪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但是一些公安机关在某些巨大的阻力面前,不排除其会在主观 上拖延立案的时间甚至根本不予立案的问题。其次,即使立了案,当案件告破,某 些公安机关仍可能会采取“以罚代刑”的处置决定,通过对犯罪人的罚款来代替或 者减轻其应受的刑事处理,在刑事诉讼的前置环节上阻却了对犯罪行为的追诉。三 是案件移送程序不够完善。虽然早在2001年7月xx就出台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 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如行政执法机关在执 法中认为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