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剩余价值)抵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 号个人(剩余价值)抵押反担保合同抵押人(甲方): 住 所(地址):
合同编号:-号 个人(剩余价值)抵押反担保合同 抵押人(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表: 人代 根据 (以下简称“主债务人”) 申请,银行分行支行(或营业部、 分理处,以下简称“主债权人”)向主债务人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下同;贷款详细情况见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该贷款由乙方为主债务人向 主债权人提供担保(详细情况见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A合同”)。 为防范乙方担保风险,甲方同意为主债务人向乙方以剩余价值抵押方式提 供反担保。甲乙双方为明确彼此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 款,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第一条甲方保证及声明 1.1自己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 授权的经营管理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完全了解主债务人向主债权人借款的用途,为主债务人向乙方提 供抵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已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书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