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 先生/女士: 根据你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以下第 项原因: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 先生/女士: 根据你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以下第项原 因: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 正; (5)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趁人之危之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而无法继续履行,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 定,决定从年月日起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 年月日前到(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根据《高级汉语词典》的解释,“试用”是使某人受到一段时 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试用期”是 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适宜。《劳动部办公厅对<关 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 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