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程序公正研究论文
程序公正研究论文 一、程序公正的价值 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已经 成为各级司法机关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随着人们的法治观念的日益增强,要求 司法公正的呼声日渐高涨,人们在追求实体权利公正的同时,也表达出程序公正 的强烈愿望。 法制进入现代社会,程序法的意义已不仅仅限于保障实体法的正确实施,其 本身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价值,即体现民主、公正和法治。正因为如此,西方一 位法学家认为:“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注:转 引自《程序法论》,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印,第1页。)实体法只有通过程序法 才能得到正确的实施,而且程序法不只是法律的生命形式,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 的表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进步,程序法的是否完善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 家法制化水平的重要标志。马克思说过:“审判程序和法二者之间的联系如此密 切,就象植物的外形和植物的联系,动物的外形和血肉的联系一样。”(注:《马 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178页。)就司法实践而言,一方面是程序对实体 裁判的影响越来越大,如果人们不能在公平合理的规则下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 利,承担诉讼义务,参与诉讼活动,就不可能实现实体权利上的平等,人们为了 维护自己的实体权利,对程序上的权利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争取程序上的 平等权利,作为一种独立的价值追求的倾向已经越来越明显,当事人对案件的实 体处理没有争议,但对自己程序上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切实、平等的保障而上诉、 申诉,讨个说法的已非少见。 为此,程序公正就自然而然地成为摆在司法机关面前的命题。而要公正执法, 首要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有了完备的法律,执法才有准绳,办事才有依据,才 能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保护人权,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能够有序地进行。 具体到刑事诉讼,该由谁去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认定犯罪,怎样去揭露、证实 和认定犯罪以及如何惩罚罪犯等,都应该有一套严密的程序规定。同时,在这个 程序中,除了考虑其他因素以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既要惩罚罪犯,也要保障人权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