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基本理论
小议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基本理论 小议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基本理论一、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各国反垄断法都有的一个重要制度,我国的反垄断法中没有直接使用这一概念,但从
小议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基本理论 小议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基本理论 一、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各国反垄断法都有的一个重要制度, 我国的反垄断法中没有直接使用这一概念,但从有关条文的规定来 看,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反垄断法中也是存在的。我国学界对此主要有 相同说、相对区别说和完全区别说三种观点。 (一)相同说认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与豁免制度就是完全 相同的概念 例如,学者卢炯星、侯帆在《反垄断的适用除外制度研究》一 文中指出,“反垄断法中的适用除外制度,亦称豁免制度,是指在某 些特定行业或领域中,法律允许一定的垄断状态及垄断行为存在,也 即对某些虽属限制竞争的特定协调或联合行为,反垄断法不予追究的 一项法律制度,包括在某些领域对某些事项不适用反垄断法和在某些 特定行业或领域中法律允许一定的垄断状态及垄断行为存在。”[1]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适用除外与豁免没有区别,只是对同一概念 的不同说法。 (二)相对区别说认为适用除外与豁免存在一定的区别,但两 者也有联系,并不需要作严格的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