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种植(收购)合同
本草种植(收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住址:苍南县观美镇(乡) 村 为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种植的产品的名称、面积、播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