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使用后不付费谁说了算-——对徐国栋与北大法律信息网的稿酬风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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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使用后不付费谁说了算-——对徐国栋与北大法律信息 网的稿酬风波的思考 网文使用后不付费谁说了算?——对徐国栋 与北大法律信息网的稿酬风波的思考 网文使用后不付费谁说了算?--对徐国栋与北大法律信息网的稿酬风波的思考 宋飞 最近,打开厦门大学”罗马法教研室”的网站链接,无意中发现了徐国栋教授 的几句新留言:“真是无耻,未经授权,一文未付就登此文,等于抢劫,北大脸面 扫地,知法犯法,中国法治无望 ;担心北大法律信息网“黑掉我的答复”公布我与 该网的通讯“徐老师,您好,对于北大法律网采用您作品的事,希望可以和您协 商,得到您的授权许可,具体细节请发邮件fxwx@chinalawinfo.com。我的回答 “采用可以,按40元千字付酬,否则不许采用”,另外,应就此前未经授权采用 的践法行为向正义女神和我道歉。这也是我对其他非法登载我文章的网站的答复 ; 中国法律保护侵权的臭虫:我要告它,要费钱费力到北京去,如果能在厦门起诉臭 虫们,我早就起诉上百次了。强烈要求全国人大修改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管辖规 则:从原就被改为被就原。”在百度上查看时间,这段留言发布时间大致在今年8 月19日左右。于是我饶有兴趣地打开北大法律信息网,发现徐教授的文章连同我 的一些评语已经无法查询到了。至于有没有付稿酬就不得而知了。 类似的事情让 我感同身受。在去年3月,笔者发现一个名叫“中国法律信息 网”的网站发布有这样一些信息:一是“投稿说明”中提到:“投稿时您 应:……(3)注明授权本网站付费或免费发布您的作品(具体合作方式,请参看《致 作者》中相关内容。未注明时,视为授权本站免费发布您的作品);(4)对著作权有 特别要求的,须在发送稿件时同时提出。”二是在”致作者中有提到:”身为专业 法律网站,我们对每位作者的作品等智力劳动成果给予充分的尊重,并希望能够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