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专项情况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专项情况自查报告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县土地开发项目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县政府主管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拨付,主要投向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代理等费
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专项情况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