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派纷评估主体制度自议[★]》
《立法派纷评估主体制度自议[★]》立法派纷评估主体制度自议—以地方行政立法后评估为范本张禹摘要。立法后评佑是了解立法效果,提高立法水平的重要手段,评佑主体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制度设计原则、主
精品文章 [★] 《立法派纷评估主体制度自议》 — 立法派纷评估主体制度自议以地方行政立法后评估为范本 张禹 摘要。立法后评佑是了解立法效果,提高立法水平的重要手段, 评佑主体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制度设计原则、主体分类 的研究,以及国内外实践的比较,我国应当将立法机关确立为地方行 政立法后评佑的评估单位,并科学设定后评佑的参与者,以确保立法 后评估达成预期效果。 ;;;; 关键词:立法后评佑地方行政立法主体评估单位参与者 立法后评估是指有关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一定的方 法和技术,对实施了一定时间的立法的协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有效性等进行分析评价的一种活动,是了解立法效果,提高立法质量 和立法水平的重要手段。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人大到政府在 这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鉴于 立法后评估的组织实施、评估内容和标准的设定、评估结果的作出均 依赖于评估主体,评估主体的设计和作用决定着立法后评估的效果, 是后评估的关键环节,因此有必要对立法后评估主体制度进行系统研 究,为下一步构建科学完备的立法后评估制度莫定基础。 一、设计原则 为保证后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构建立法后评估 主体制度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 民主原则。立法是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权能,它源自人民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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