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学生运动员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xxxx大学本科学生运动员教学管理暂行规 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运动员学习、训练、 比赛管理,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科学文化知识合格、具有 较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校

大学本科学生运动员教学管理暂行规 x x x x 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运动员学习、训练、 比赛 管理,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科学文化知识合格、具有 较高体育 运动技术水平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校体育运动竞 技水平,保证 学校体育运动训练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体艺〕号)、 (20XX6 《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 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意见的通知》(体发号)和《大学学生管理规 (20XX) 1XXXX 定》大发〕号), 制订本规定。 (XC20XX24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学生运动员,一是指经教育部批准, 以高 水平运动员身份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二是指 经选拔 入选学校运动队的普通学生运动员。 第二章高水平运动员 第三条高水平运动员入学时须与学校签订协议,认真 履行 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对入学后擅自不参加训练 和比赛 的高水平运动员,将按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处理,情节 严重的给予 处分或退学处理。 第四条 按学校要求和体育学院安排参加体育训练和比 赛 活动的高水平运动员,其文化课成绩按考试分数开根号乘

腾讯文库大学本科学生运动员教学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