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1344号)
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成发改收费〔2012〕1344号 各区(市)县发改局(经发局)、物价局、房管局(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机构: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服务
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1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