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过继协议书范文
以前过继协议书范文篇一:过 继 合 同 过 继 合 同 甲方:朱天明,住威宁县草海镇健康路 乙方:蔡定志,住威宁县草海镇建设西路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朱天明户籍中其外甥蔡国旺过继转给蔡
以前过继协议书范文 篇一:过继合同 过继合同 甲方:朱天明,住威宁县草海镇健康路乙方:蔡定 志,住威宁县草海镇建设西路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朱天明户籍中其外甥蔡国旺过继转 给蔡定志当养子,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朱天明因年高,经济收入微薄,将其外甥蔡国 旺过继给蔡定志,由蔡定志监护。 二、甲方适当付给乙方每年陆仟元(¥6000.00元)生 活费,直至18至20周岁。 三、乙方必须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乙方应允许甲方看望 外甥的权利。 四、双方约定责任,应遵守执行。 五、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反悔。本合同签 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二:过继合同 过继合同 甲方:彭应平现住市山镇西村上彭村小组 , 。 , , , 。 生 命 的 长 短 是 用 时 间 来 计 算 的 而 生 命 的 价 值 要 用 贡 献 来 衡 量 只 要 把 有 限 的 生 命 融 入 到 党 的 事 业 中 融 入 到 无 限 的 为 人 民 服 务 中 去 即 使 生 命 如 流 星 般 瞬 间 逝 去 也 会 放 射 出 璀 璨 绚 丽 的 光 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