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邯郸学院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
邯郸学院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 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审计室代表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对被审计单位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财产物质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 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审计单位是指学校及其所属的各部、处、室、学院、研究 所、中心(以下简称二级单位),涉及专项资金(资产)使用和管理的单位与学校附 属独立核算单位。 第四条 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学校及学校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加强资金和财 产物资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第五条 审计室应根据学校管理的要求,编制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计划,报请分管 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审计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内部审计或委托资质和信誉良好的社 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二章 财务收支审计内容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审计,包括对学校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的审计,对学 校各二级单位和涉及专项资金(资产)使用和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对学校 附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 第八条 学校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全 部纳入学校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是否建立相关措施和办法保证各项收入 及时足额到位,有无赤字预算; (二)各项收入、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真实、合法,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内 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三)预算调整有无确实的原因和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和说明,是否按规定的 程序办理并经批准后执行; (四)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最终实际执行结果如何,是否存在差异及存在差异的 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