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1(20111011094734)资料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法学所研究员 梁慧星 编者按:8月25日,在天津召开的民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暨“疑难侵权案件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上,梁慧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法学所研究员 梁慧星 “ 编者按:8月25日,在天津召开的民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暨疑难 ” 侵权案件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上,梁慧星研究员作了专题演讲,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对我 们深入理解与把握好侵权责任法,审理好侵权案件,有极大的帮助。为此,特将其演讲的 “” 主要内容分两期在民商审判版连续刊出,以飨读者。 侵权责任法是在特定时期即在改革开放30多年以后制定的,是在总结民法通则关于侵权 责任的立法经验、人民法院的裁判实践经验(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权责任的司法解 释),以及民法学界30多年来关于侵权责任的研究成果,并广泛参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 区的侵权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的基础上制定的。总体而言,这部法律的理念和内容是进步 的,其立法技术也是先进的。 侵权责任法的逻辑结构体系 按照一般解释学,要理解事物的局部必须理解事物整体,而要理解事物整体又必须理解 “”“” 事物的局部,这就是所谓解释学循环。解释法律,同样有所谓解释学循环:要正确 理解法律的某个用语、条文或制度,必须以对整个法律体系的理解为前提;而离开对法律 的用语、条文和制度的理解,则又不可能理解整个法律体系。而按照体系解释方法,要正 确解释、适用某个法律条文,须正确把握该条文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及与其他 法律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须正确理解、掌握侵权责任法的逻辑结构体系。 侵权责任法仅有92个条文,其规模当然不能与有428条的合同法相比。但我们绝对不能因 为侵权责任法条文少,就误认为其逻辑结构体系简单。实际上,侵权责任法的逻辑结构体 “” 系,要比合同法复杂得多。合同法条文虽多,基本上就是一个总分(总则、分则)结构, 总则部分从合同订立(第二章)到违约责任(第七章)属于递进关系,分则部分(第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