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禁止强迫劳动的政策
禁止强迫劳动和监狱劳工政策 一、 目的 为尊重员工,保障员工权益和自由,根据《劳动法》和供货商雇用员工标准的有关 规定,禁止有强迫劳工和使用监狱劳工特订立此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涉及公司各部门的各级
禁止强迫劳动和监狱劳工政策 一、目的 为尊重员工,保障员工权益和自由,根据《劳动法》和供货商雇用员工标准的有关 规定,禁止有强迫劳工和使用监狱劳工特订立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涉及公司各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禁止使用监狱劳工和在惩罚及威胁下榨取劳工的 利益或强迫劳工。 三、程序 公司绝对禁止使用监狱劳工和把产品外发给监狱劳工生产。 3.1 公司所有被聘用之员工必须以口愿为原则,绝不允许任何强迫性行为。不得以欺 3.2 骗手段,引诱工人來厂工作。 , 凡办理手续的人员,严格遵守招工规则,不得向新员工索取入厂介绍费。同时公 3.3 司在招聘职员工一律不收取押金、保证金,和不扣押身份证明证件或其它法定之证明文件。 员工按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时间,可以提前申请离厂;公司辞退员工应根据劳动 3.4 合同中约定之提前时间通知该员工。 员工有事或生病,不得限制员工请假。员工生病,如需请病假时,出示医院证 3.5 明, , 公司应给准假。如无此证明者,公司将作为一般事假处理。 f 员工饮水可根据口己的需要,随时可取用清洁卫生之饮用水。 3.6 到了下班时间,员工打完下班卡后即可离开工厂;在非工作时间里,员工可以自 3.7 由进出宿舍。 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强迫他人工作,并保证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和在安全考 3.8 虑的前提下而加班加点。加班必须以口愿为原则。如确因生产之需要加班,在征得劳动者 同意,并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可加班,但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的加班时间标准。 在一切生产过程中管理人员须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详细地为员工介绍产品工 3.9 艺流程和产品质量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在未清楚上述内容而要求员工生产,导致产 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打骂、体罚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