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规定(一)
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下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人民防空行政管理权的活动。 第三条人民防空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