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借款合同书通用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反担保借款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住址: 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住址: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元,(大写:圆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元(大写:圆整)同意 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 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 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 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 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 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 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 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 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 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 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 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 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 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 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