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赣协总会章程(本站推荐)[修改版]
第一篇:全国赣协总会章程(本站推荐)全国赣协总会章程 全国高校赣协总会,亦称全国高校赣籍学子总会,简称全国赣协、赣协总会或总会。 全国高校赣协总会是全国各地区高校赣协的联合性组织,是全国高校赣籍学子的
第一篇:全国赣协总会章程(本站推荐) 全国赣协总会章程 全国高校赣协总会,亦称全国高校赣籍学子总会,简称全国赣协、赣协总会或总会。 全国高校赣协总会是全国各地区高校赣协的联合性组织,是全国高校赣籍学子的精神纽带。在全国拥 14137 有所会员单位,代表全国高校赣协全体成员和全国高校赣籍学子利益,以服务省外万赣籍学子、服 务家乡江西的发展为宗旨,对内统筹国内高校赣协、同学会的发展与合作,对外加促进与江西省各级党委、 政府、团委、商会的联系与对接,搭建省内外沟通桥梁。全国赣协总会成员单位既包括清华、北大、浙大、 人大等一流名校,也包括中央党校、中国科学院等重要学府,还包括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中专院 校,覆盖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多层次学子,极具代表性和群众性。赣协总会的蓬勃朝气、高速发展, 20151018 受到江西团省委的高度认可,经精心筹备,年月日,在全国高校赣协总会的基础上,成立了江 西省外高校赣籍学子团工委。江西省外高校赣籍学子团工委是共青团江西省委的派出机构,是直辖于团江 西省委的省级驻外团组织。团江西省委书记曾萍同志在团工委成立大会上指出“江西省外高校赣籍学子团 工委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不同高校同一原籍地学子探索成立的团组织”。 第一章宗旨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高校赣协总会(以下简称“全国赣协”或“总会”)的日常运行,促进全国赣协的 19981025 长远、可持续发展,根据年月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全国高校赣协总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全国高校赣协总会代表全国高校赣协总会全体成员单位和赣籍学子利益,以服务江西、振兴中 华为宗旨,以增强省外高校赣籍学子凝聚力、树立江西良好风貌、传承发展江西文化为目标,在江西省外 高校赣籍学子团工委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举办各项活动。 第三条全国赣协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坚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范围内 开展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团结所有省外高校就 读的赣籍学子,为实现伟大中国梦、江西梦而共同努力奋斗。 第四条全国赣协实行总会长负责制,总会长是全国赣协的代表和总负责人;实行总会、地区城市联盟、 各高校分会三级级管理体制。第五条全国赣协日常工作机构是全国赣协会长办公会,重大决策机构是全国 赣协理事会及其常设机构常务理事会。 第六条全国赣协的使命和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各高校赣协、赣籍学子通畅联系的平台和机制 (二)提升各高校赣协的凝聚力,促进彼此联系 (三)指导和帮助各省高校、各城市联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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