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工作责任书写
乡镇消防工作责任书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
乡镇消防工作责任书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 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 面推进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建立健全社会公共消防平安 应急体系和消防工作长节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实现经 济社会同步协调开展,按照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 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特签订本目标责任 书。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 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按照开江县“十二五”消防事业开展 规划制定并实施年度消防。 二、健全落实消防工作部署、督查、考核、奖惩,召开消防工 作会议,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立以及消防平安 “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考评范围,年底组织考核验 收,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建立和明确消防平安管理 组织,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制定防火平安制度,按标准配备灭火 器材并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 四、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志 愿消防队,配备相应设备。居民新村、学校、企业要配套建立 消防水源。 五、坚持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立整体推进,社区、学校、企 业、村委会各建立一个消防知识橱窗,悬挂一幅醒目的消防平安警 示标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