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
xxxx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 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 育部令第4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 x x x 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 发 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 育部令 第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41 第二条 ,可 学校招录的本、专科学生在一定范围内(主 要 面向一年级学生,其他年级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申请)按 比例 进行专业调整。每个专业允许转入学生人数由各二级学 院根据 师资队伍和资源配置情况确定。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三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全日制本(专)科一年级在籍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 和 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 2 .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 习, 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须出具学校的县级(含县 级)以 上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材料; 3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复学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 停 办其所录取(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 4 .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正常退伍的学生,因自身情 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