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介词或的的病句例析
- 犯罪嫌疑人与他儿子同龄的刘某曾经同居过。(《公安语用学》,2002年)例(2)简缩一下就是“犯罪嫌疑人与刘某同居”,其中的“与”是连词。但是联合成分“他儿子同龄的刘某”语义上说不通,应该在前面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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