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盟商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

出口欧盟商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2)  2 基本要求  2.1 全部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和容器的铅、镉、汞、六价铬等重金属总含量应不大于100ppm(O.1mg/g)。详见第二章和附录 1 和附录 2。 

腾讯文库出口欧盟商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出口欧盟商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