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合作协议
充电桩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根据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基于各自拥有的独特优势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提供园区优质服务,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充电桩”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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