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20XX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如下 少年儿童调整为90元/年 近日,根据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通知,咸阳市医保中心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调整了咸阳市
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20XX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如下 少年儿童调整为90元/年 近日,根据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通知,咸阳市医保中心 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调整了咸阳市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水平。 “本次调整涉及参保居民的是个人缴费水平的调整。”咸阳市医保 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XX年度起,城镇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个人 缴费标准不再分档,个人均缴纳16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 疾人(二级以上,含二级)、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个人缴纳标 准相应调整为100元/年。 城镇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0-18周岁)个人缴费标准 由50元/年调整为9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 (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个人缴纳标准相 应调整为80元/年。 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4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