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通用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