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
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八条 县总工会根据招聘最终结果确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人员名单,并公布。 签订招聘合同,列入市总工会工资补助的社会化工作者名单应由县总工会报市总工会实名制备案。 第四章 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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