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蒲城县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的渭北明珠”,着力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外压力
蒲城县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 第一条 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的渭北明珠”, 着力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外压力不够,怕担当、 不担责,慢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 极性,根据省市“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 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三项机制”是指党政干部鼓励激励机制、容 第二条 错纠错机制和能上能下机制。 (一)党政干部鼓励激励机制是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 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让 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受褒奖、获重用。 (二)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是对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 当、干事创业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 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没有为自己、他人谋取 私利,及时纠错改正的,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让敢担当、 肯干事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 (三)党政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是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 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 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 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 戒、让位子。 第二章鼓励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