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
安徽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 眼科诊所不设手术室,不开展手术。一、科室设置至少设有急救室、诊室、治疗室、检查室等功能室,不设眼科二级专业,不设住院床位。二、人员(一)执业医师,执业范围为眼科,至少有
安徽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