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设备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气行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管辖的电
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电气设备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 第一条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气行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管辖的电气设备及电气设施。 第二条 本规定是公司电气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二级单位在电气设备的 第三条 选型、设计、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和更新等全过程管理中,必 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电气设备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各二级单位主管部门 第四条 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并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电气设 备的管理。 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公司各二级单位电气设备的选型、设计、购 第五条 置、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和更新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审 核电气设备的年度大修、技措、更新改造项目,审定电气设备检修方案并组织实 施。组织或参与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特点,依据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 第六条 位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级单位的管理职责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七条 1.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制度,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根据本单位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周期组织做好电气设备检修工作。 3.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台帐,做好电气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电气设备管理工 作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负责编制电气设备的年度大修、更新、零购项目计划,编制月度检维修 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参与电气设备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电气设备备品配件的计划管理。 7.组织参与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章电气管辖职责分工原则 变配电所管辖界线的划分,原则上以其上一级变配电所馈线开关下 第八条 侧电缆耳线为界,以下归用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