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 (1)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2005年6月16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6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 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行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