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六、病区药品管理制度(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凡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3)急救药

六、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 )凡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 )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 存放,标记明显。 3 )急救药品的种类各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 )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 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 )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 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 查一次时,可用封条管理。 6 )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 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 )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 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 )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3 )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4 )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 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 及使用,现用现配。 5 )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6 )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 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 6 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7 )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 器内保存。 8 )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9 )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 )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 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2 )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用 “” 处方的五专管理。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 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 做到帐物相符。 3 )定期检查毒、麻、限剧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 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 )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学音响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储存、保 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取或者冒领的。 5 )临床科室所有毒、麻、限剧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 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6 )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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