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长府发〔2007〕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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