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质量保证措施
实验室质量保证措施 为规范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环境检测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可追溯性和可比性,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江苏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质量保证措施 为规范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环境检测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 可追溯性和可比性,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家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江苏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和 《南京市环境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对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 控制要求,制定实验室质量保证措施。 一、总则 人员要求 1. 检测技术人员必须通过人员技术上岗考核认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仪器设备 2. 所有从事监测活动的仪器设备须定期按国家计量法规规定进行检 定、校准,合格后在有效期内使用; 在日常使用过程中,按照相关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量值溯源要求, 定期维护和期间核查。 样品分析 3. 按照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在样品有效期内完成样品分析,及时填 写原始记录。 检测数据 4. 数据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不足三位的不得多于方法检出限所 能达到的位数;除、臭气浓度外,低于检出限结果,统一标 COD cr 识为“”;对于 、臭气浓度应按照“<检出限”执行。 NDCOD c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