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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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法理分析 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法理分析 你有权利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将作为呈堂证供。这就是我们看电 视或电影中,经常听到的一句话,但背后的权利我们是否真的了解。 似乎这是沉默权的体现,沉默权制度远非如此。必须通过对沉默权 制度更加深入的研究,才能对沉默权制度真正的价值有所了解。 一、沉默权的由来及发展 沉默权是建立在沉默权制度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沉默权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首先在英国确立,大放异彩却在美国。 1639 在英国追溯到李尔本案件,年英国王室特设的法院星座法院在 审理李尔本贩卖煽动性书籍案中强迫其宣誓作证,被其拒绝。后来 1641 星座法院以其藐视法庭为由,对其施以处罚。年李尔本在英国 议会上呼吁通过法律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原则,最终得到议会 1898 的支持。确立沉默权制度最早的成文法在年英国的《刑事证据 法》,后来沉默权制度又在《警察刑事证据法》、《法官规则》中 1966 得到肯定并得到进一步完善。在美国,的最高法院对米兰达诉 亚利桑那州的这一案件作出了一个意义深远的裁决,这一判决无疑 1963 成为美国最重要的刑事裁决之一。年,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恩 ﹒ 纳斯托米兰达,因为涉嫌强奸和绑架妇女而被捕,警察随即对他 进行了讯问。在讯问前警察没有告诉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认 其罪。米兰达受教育的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道有美国宪法第五条修 ① 正案。在警察的讯问中米兰达承认了罪行,并最后在供词上签字。 后来在法庭上,检察官向陪审团出示了供词,作为指控米兰达犯罪 的证据。米兰达的律师认为,根据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米兰达 的证词是无效的。但最后,陪审团认为米兰达有罪,法官判米兰达 20 徒刑。此案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最终最高院推翻了地方的裁决, 理由是在讯问前,警察没有预先告诉米兰达应当享有的宪法权利。 后来,美国最高院在裁决中向警方重申了审问犯罪嫌疑人的原则: 第一,要告诉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第二,要告诉嫌疑人他们的供 .L. 本文由收集整理词可能用于起诉和审判他们。第三,嫌疑人有权 要求在审讯他们时律师在场。第四,如果嫌疑人请不起律师,法庭 将免费为他们指定一名律师。后来被称为米兰达规则。 综上,沉默权制度含义包括如下几方面:第一,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没有为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提供任何不利于自己的证 据的义务,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不得采取任何方法强迫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其犯罪的供述或证据。第二,面对侦查人员、 检察人员或法院审判人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缄默不语 的权利,并且,在讯问前,警官、检察官或法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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