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建设律师事务所孔淇娇律师接受申诉人的委托
苏州金建设律师事务所孔淇娇律师接受申诉人的委托第三帝国时代公司帝国时代 代理词苏州金建设律师事务所孔淇娇律师接受申诉人的委托,担任申诉人与##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代理人,经调查核实本案相
苏州金建设律师事务所孔淇娇律师接受申诉人的委托 第三帝国时代公司帝国时代代理词 苏州金建设律师事务所孔淇娇律师接受申诉人的委托,担任申诉人与##电子,苏 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代理人,经调查核实本案相关事实,提出以下代理意见, 一、企业有权行使管理、处罚员工的权利,但是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被申诉人开除###、###的决定在总体上存在以下两方面违法, 1、被申诉人以“煽动罢工”为由,做出开除申诉人的处理决定,该决定认定事 实错误、定性错误及开除理由不能成立。 2、被申诉人认定申诉人煽动罢工予以开除,程序违法。 首先,就认定事实、定性及开除理由错误分述如下, 客观事实是,…… 申诉人及其他员工已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远超正常的劳动,但被申诉人却 未依约履行其按劳付酬的义务,无理克扣申诉人及其他员工的劳动报酬。员工们为 讨要说法而暂停生产这一行为完全是自发行为,并非申诉人煽动所致。 相对于强势的被申诉人,申诉人仅仅是作为权利受损害的弱势群体中的一员,与 被申诉人交涉,无奈人微言轻而加入到其它员工们自发的集体维权行动中,希望借助 于众人的力量,以期被申诉人能够倾听其微弱的维权呼声,其主观上完全出于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动机和目的,该交涉行为与主观目的在于破坏生产秩序的违法乱纪行 为存在本质的区别。 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工作近一年,一贯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纪记录,主观上不 具有破坏生产的故意,客观上行使的是劳动法第八条赋予的“就保护劳动者的合法 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民主权利,申诉人既无任何破坏生产秩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