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分类管理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药品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分类管理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 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餐 饮服务申请的审查。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推进分类管理、强化风险控制的 原则对餐饮服务申请进行审查。 第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分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执行。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将新出现的餐饮服务经营方式归 入已有业态;确难以归入的,可新设业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备案。 第五条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按照以下类别分别进行: ,,300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人以上的学校 第一类:(含托幼机 ,500、; 食堂供餐人数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构) 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 、 机关企事业 供餐人数50~500人的单位食堂; 、 机关 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