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分类监管考核内容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分类监管考核内容 附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分类监管试点意见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
1 19 第页共页 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分类监管考核内容 附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分类监管试点意见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 资格管理,促进安检机构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保证资格管理工作科学、 公正、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12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号) 等,制定本试点意见。 第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已取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实施 证后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检机构分类监管,是指通过考核、分类评 价等方式,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的一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