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清正廉洁三十条(正)[修改版]
第一篇: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清正廉洁三十条(正)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清正廉洁三十条 为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 第一篇: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清正廉洁三十条正 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清正廉洁三十条 “” 为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市委 常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投资工程建设清正廉洁三十条规定。 一、公开公正公平招标 1.施工单位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货物采购的单位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 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 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投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招标。 低于以上标准的项目,经政府同意后依法可进行邀标,但必须有五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或组织参加。 2.严禁肢解工程发包,规避招标;严禁围标、串标等行为;严禁违反规定转包。 3.实行上限控制价招标,上限控制价必须经市政府审定。4.招标文件不准设定有倾向性和排斥性 的条款;评标办法必须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需采用其他评标办法的须经市政府批准。 5.业主不得派代表参与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6.监标小组在开评标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必须中止评标活动。 二、严格工程管理 7.招标代理单位必须从政府建立的备选库中随机抽取。8.勘察、设计、审图单位和人员不准挂靠 承揽业务,勘察、设计成果不得缺项漏项。 9.承包合同必须经业主单位领导集体讨论通过。10.建设项目必须完善相关手续。严禁拖欠农民 工工资。11.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标准施工,不准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偷工 减料。1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由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代表在监督单位监督下共同签认后方可隐 蔽。 “ 13.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和驻场监理人员必须到位,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理,做到施工不 ” 停,监理不离。14.业主单位必须履行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职责,严禁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与施 工单位串通增加工程量,严禁冒签、代签、乱签工程计量、验收资料。 15.严禁检测单位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16.施工工期不得无故拖延或不合理压缩。1 7.工程结(决)算必须依法审计。 三、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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