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青岛市地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地税部门和广大地税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全系统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地
青岛市地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地税部门和广大地税干 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全系统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 据《山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 我市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实事求是确定年度工作目标,通过科学有效的考核方法和手 段,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各单位工作情况,促进工作落实, 带动工作创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考核原则 (一)统一领导、共同参与。在青岛市地方税务系统目标管 理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考核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 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严格按照分工和工作程序进行考核。 (二)客观公正、量化操作。科学确定全系统年度工作目标, 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确保考核结果公 开、公平、公正、客观真实。 (三)突出重点、双向追究。在对整体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强化基础工作的同时,突出对市局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的考核, 1

